第 6 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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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有事烧纸。因为是胎穿,所以对父母是真正的亲情与孺慕,此番身体养好之后,也到了要去省城赶考的时候。拿现代话来说,就是考取秀才要在省会城市,秀才过了之后,赶赴京城,也就是首都城市。

    “儿这一次去赶考,不求前三,只求孙山。爹娘,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啊!”

    磕了三个响头,才下山去了。

    家里两亩田地早在前几日就托付给秦大娘家,这一去如果考上秀才了,便去上一年多。如果没考上,还能赶回来过个年。

    沈云安穷嗖嗖的,风餐露宿还要夜以继日的苦读,实在落魄。一大早上出了客栈,去外头觅食的时候,往客栈门口一站,端盘子的伙计穿着都要比他光鲜。

    沈云安随手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,从头发上扯出两三根稻草来。没办法,本来应该还有钱住下等房的,可是那一两半银子给了那个犯人,他也就越发拮据。

    来到一个羊肉泡馍的摊子前面,腆着脸说道:“老板,两个馍,一碗汤,不要肉。”

    老板抬起头来一看,又是沈云安。他有些唏嘘的看了看沈云安,给他打了满满一碗汤,拿了两个稍大点的馍。

    沈云安给了钱之后,坐下来,满满喝了一大口羊汤,才把馍馍撕碎了浸泡在羊汤里,慢慢的吃起来。就在这时,街上传来人群避让的身影。他侧头看过去,只看到前前后后驴车马车几十辆,还有官兵护卫奴仆婢女林林总总上百号人……当真是好不气派。再看那马车上的标记。写着一个大大的“宋”字,想必应该是官宦之家,而且官职不低,家资不菲。

    马车一辆接一辆的从街上路过,沈云安和其他看热闹的人群一样,看个新鲜热闹罢了。这时候隔着几张桌子,一个穿着稍微富贵些的中年男子和友人说道:“前面督造皇陵的工部侍郎何家,因为督造不利,举家流放。现在职位空缺,竟是把宋大人调回去担任工部侍郎,真叫人羡慕。天子脚下当官,同品位高啊!”

    这中年男子的友人开口说:“谁说不是呢?只不过伴君如伴虎,还不如天高皇帝远,自在的多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要看是当什么官了,要是想封侯拜相入阁持政,那自然是要往上爬。如果只是想当逍遥翁,选个油水丰富的地儿当个父母官,一辈子也能潇洒快活。”

    沈云安听了几耳朵,继续喝汤吃馍,这时候一辆青布为幔的马车从他身边缓缓行驶而过,并未有意的朝马车看了过去,淡淡一瞥而已。却看到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搭在了车窗上,那只手绕着一块玉佩,玉佩清透带红,下面串着两颗玛瑙做的铃兰,一下一下的绕着晃动,丝绦荡漾。

    就好像马车里的主人坐的无聊,随意把玩玉佩,手伸出车窗,透一透风罢了。

    然而沈云安在这一瞬间仿佛被那只手攥去了心神,直到马车已经行得很远了,他仍然呆呆的坐在那儿,羊汤都有些冷了。

    【是他?】

    【他是工部侍郎宋家的儿郎?】

    沈云安看一看自己身上打了几块补丁的衣服,不由得皱起眉头咬了咬牙。过了一会儿,他囫囵吃完了羊汤泡馍,赶回客栈柴房,拟了试题笔耕不缀。

    日子一晃而过,考试将近。这天沈云安出来透透气,看到客栈院里面三五成群围在一块,他也凑过去听一听。

    “确定吗?保真吗?”

    “保不保真也才三两银子,买了来看一看不就是了?到时候考场上面见真章。”

    “真有这种大好事儿?”

    “古往今来都有好吗?端看你这能耐有多大!”说话的这人搓了搓食指和中指,意思是只要钱到位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。

    沈云安连忙撤了。这种事情别说听了,稍微沾上一点边儿,只要东窗事发,就一定会大难临头!轻则此次功名不作数,重则永不许再录考。再说,他总共家当才三两银子,拿来买了考题,吃什么用什么?总不能站西北口子上喝西北风!

    这忙忙乱乱的往后一撤,顿时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和他一样,慌里慌张后退的人。

    对方身材较为瘦弱,被沈云安着结实的身板一撞,整个人顿时就朝地上趴去,沈云安手疾眼快把人的腰带抓住了,没让人摔个脸着地。

    “对不住对不住。兄台没事儿吧?”连忙把人扶好站稳了,忙不迭地道歉。沈云安看对方那一身打扮,和自己差不多,穷酸的厉害。

    对方也是两眼一打量,顿时心生亲切之感。【好家伙,这人和我一般穷。】

    “无妨无妨。兄台身材健硕,叫人羡慕不已。”

    “还好还好,平日不读书的时候,要上山砍柴,下地插秧,体格也就还算不错。”主要是陷阱做的好,一个月里总能吃上几回肉。

    “敢问兄台高姓大名,在下姓高,单名一个瑞字。”

    “高瑞兄,在下沈云安。”

    两人穷的身上都打补丁,同是天涯沦落人,迅速拉近了彼此关系。两人同时看了看那些讨论要去买题的考员,相视一眼,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“不可为之”的意思,顿时相视一笑,并肩而行,离开了这是非场所。

    “在客栈多日,怎么没有碰到过云安你?”

    “我住柴房,想着考试马上近了,临时抱抱佛脚也好,平日里除了吃饭洗漱,基本上闭门不外出。”

    “哦?你住南院柴房吧?”

    “高瑞兄,你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“我住北院柴房。”

    两人哈哈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高瑞又问:“这次科举可有把握?”

    沈云安感慨一句:“尽人事听天命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尽人事听天命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起望着客栈里的一棵柳树,纷纷有些惆怅。说不到一会儿话,两人便告辞各回柴房,接着闭门苦读。下午的时候,高瑞过来敲了沈云安的门,送了几本书给沈云安:“你我二人一见如故,我年长,你称我为兄,我便也尽一尽兄长的职责。我父亲祖父都是秀才,祖父曾有幸在一位大儒身边听学,在经史子集上的注解,和市面上的书有些不同。你拿去瞧一瞧,看看能不能粗中取精,丰富自己。”

    沈云安万万没有想到高瑞是这样的性情中人,连忙拱手谢了。然后去拿自己这些年来拟过的试题,投之以桃,报之以李。

    “云安你在策论方面,非常人也。写的竟然这样精妙!”

    要是文人之间互相吹捧也就罢了,当不得真做不得数,可是高瑞却是一个比较实心眼的人,沈云安一向脸皮厚,也架不住红了脸。

    一连三日,两人取长补短,大有进益。再过两日,就要进场考试,大批人约了去孔庙祭拜。沈云安觉得人群拥挤过于热闹,便推辞了高瑞的相约,仍然在柴房之中临时抱一抱佛脚。只不过思绪偶尔放空,脑子里总是那一对晃来晃去却没有声响的玛瑙铃兰,心却扑通扑通狂跳。

    晚上洗澡的时候,摸一摸肩膀上留下来的疤痕,心绪也格外的复杂。那夜虽然意识模糊,但是也并不是全然不知。又湿又软又紧……又凶又哭又求……总觉得那是一场梦。

    洗完澡之后,沈云安就着水将衣服稍微洗一洗搓一搓,也不敢太大力了,不然衣服烂了,针线方面又是一笔花销。

    洗完衣服,端着盆子去外面晾晒,今晚月亮大如圆盘,光亮非常。将衣服晒上绳子,尽量拉开些距离,不和其他考生的衣服挨在一块儿。一则避免弄湿人家的衣裳,二则避免人家收错了衣裳。当然收错衣服的可能性比较小,毕竟他的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。

    晒衣服的绳子被弄得晃晃荡荡,这时候,旁边一套衣服里突然飘落下一张纸条,沈云安顿时被吸引了目光,下意识的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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