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 不养白眼狼5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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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宁蓁蓁的长发盘成一个髻,穿着一套浅天蓝色的套裙,走在腾达大厦门口的红毯上。

    保安用芯片卡开了电子闸,宁蓁蓁走在大厅里,赵助理拿着她的文件夹跟在身后,本来有职工在说说笑笑,注意到了总裁过来,都不自觉压低了声音。

    “沈总好。”

    “沈总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公司里其他人打招呼,宁蓁蓁都是点点头,走进了专用电梯,到了十九楼。

    保洁阿姨仔细地用吸尘器把短绒毛毯清理干净,就连红木长桌也是一尘不染,宁蓁蓁坐在转椅上,开始了一天的工作。

    有沈芷君的记忆,宁蓁蓁本人也经营过公司,第一周的工作很顺利。

    腾达在民营企业里差不多是一百名左右的排行,宁蓁蓁不满足于现有的规模,要做就做到最好。

    于是按照沈芷君的记忆,把部分腾达的产业进行整合或者是剥离,专注于两到三个产业进行深入布局。

    腾达的产业涉及的多了,宁蓁蓁用了一周的时间,总公司的各部门了解状况,还去了所有的分公司走了一遭。

    沈芷君的观察力很敏锐,能观察到政策的方向,好几个行业都是吃到了改革红利,例如之前的房地产,例如很早就看重了美悦。也有一些行当,是做的不太好的,例如粮油行业,还有矿泉水。

    看资产负债情况,还有涉及到的职工和上下游产业,有些分公司能够救一救,就折腾一下,好造出一个高价,起码也多一些钱;至于说抢救意义不大的,直接放出消息,现在就打包甩卖。

    腾达的产业在国内五百强里,差不多排名也是100名左右,所以当腾达放出消息,还是接待了不少民营企业的老板。

    以前和沈总合作过的老板,觉得这位女强人身上有些细微的变。

    过去的沈总是把野心两个人字写在了身上,一双眉毛修的凌厉上扬,她像是一柄开封的宝剑;现在的沈总陡然柔软了下来,像是褪去了武装,露出了柔软,只是,如果想要欺负一下,她就会笑着露出狰狞的利爪,撕开别人的皮肉。

    沈总改变了,又好像没有,仔细想想,或许是以前太过于年轻,需要一些装扮,现在她已经是沉浮于商场十几年的老舵手,可以不用过去的伪装。

    宁蓁蓁基本上一个多月就忙着这些事,当然还抽空去了一趟a国,看看自己孩子的状况。

    和赛丽·莫汉德的情况一样,移植的三个胚胎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,滑落了一个,只有两个存活,不过和赛丽不一样的是,这是一男一女。

    此时随着受精卵不断分裂,一部分已经形成了大脑的雏形,神经组织也在飞速扩大,通过四维彩超,可以看到身体分成两个大部分,像是两只小海马。

    属于她的基因孕育在另一个人的体内,而且她根本不认识另一半的基因者,也就只有现代才能有这种奇妙的际遇。

    去a国就等同于休息,宁蓁蓁只是放缓了三天的脚步,就又忙碌了起来。

    在六月一号,新租赁了位于郊区的鼎华大厦,从此以后,腾达就有两个中心店,深市和京都作为两个辐射中心点,产业向外延伸。

    腾达到了京都的这个消息,郑成建是等到事情敲定以后才知道的。

    在知道了消息之后,又查了一下相关消息,郑成建给沈锦书打了一个电话,“宝宝,你爷爷来京都了,你奶奶之前听你说红薯干好,特地又做了不少,你什么时候在宿舍啊,我给你带过去?”在郑家,沈锦书的小名是宝宝,因为锦书这个字,是沈家父母起的,用的是“云中谁寄锦书来”这个典故,但是在郑母看来,这个名字很晦气。

    红薯干这玩意以前肯定是看不上的,但是现在小女生讲究减肥,这种高纤维的食物重新流行起来,只是网络上买品牌店深加工,糖和脂肪的含量高,自制就重新受到了推崇。

    郑成建知道比有钱肯定是比不过沈芷君,他就在这些小细节着手,效果还不错,沈锦书还是挺亲近他的。

    沈锦书已经在外公外婆那边说了周洲的事,现在父亲打了电话,正好就想要把周洲介绍给自己的父亲。“爸,那我过两天回家一趟吧。我有事要和你说,到时候顺便拿红薯干。”

    郑成建问道,“你是要说腾达搬总部的事吗?”

    沈锦书反问道,“腾达搬迁了?搬到哪儿了?”

    旁边的周洲本来给女友拎着包,另一只手拿着奶茶,听到了沈锦书的话,心中一紧,开始留意起来沈锦书和郑成建的话。

    “就在京都。你妈没和你说?”

    “没有啊。”沈锦书想了想,继续说道,“反正我也不怎么关心腾达的事啦,专业不对口,搬就搬了。”她对着男友一笑,眼睛没心没肺地弯着。

    郑成建说到了这里,都口干舌燥起来,用手扯了扯衣领,“这可不一样,我看网上说,腾达要设两个中心区,一个还在深市,还有一个在京都,前段时间还卖了一些产业,好像有大动作。”

    沈锦书可感觉不到父亲的烦躁,直接说道“好啦好啦,我对这些不感兴趣,爸,你还有别的事吗?”

    郑成建深吸一口气,想着果然还是得当面谈,就顺着最开始沈锦书的话说,“宝宝,那你要和我说什么事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等到……”本来沈锦书想说等到见面再说,结果周洲搂住了她,在她的面颊上轻轻一啄,手指点着电话,意思很明显,让沈锦书就在电话里说谈恋爱的事。

    沈锦书的眼睛瞪大了,用嘴比划着,“现在?”

    周洲笑了起来,点点头,又亲了女友一口。

    沈锦书被男友撩得不行,笑着说道,“爸,我谈了一个男友,本来是想当面和你说这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直接带过来。”郑成建直接说道,“你的眼光,爸很信任,肯定是个好孩子。我很想见见。”

    郑成建的马屁可以说是拍得沈锦书心花怒放,笑得像是一串铃铛叮咚作响,“你去不去啊……”她还和周洲开玩笑,“我爸说很想见你呢。”

    周洲也非常关心腾达的事,笑着说道,“我都听的,不然就今天去吧,择日不如撞日。”

    沈锦书对着周洲说道,“可是,等会还有电影啊。”

    郑成建知道了她的男友就在旁边,连忙说道,“电影晚点看也没关系,爸爸很久没见到你了,不如直接过来吃饭,今天家里有螃蟹,小龙虾,还有乌鸡山药汤。我对宝宝的男友很感兴趣,不行不行,就必须得是今天,别看电影了,晚点再看,要不然你爸今天晚上都睡不好觉。”

    沈锦书被郑成建的语气逗乐了,“爸,哪儿有你这么夸张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宝宝都有男友了,我这个当爸的肯定要看一眼,我不知道还好说,知道了肯定要见一见,要不然我去你们学校宿舍楼下?”

    郑成建这样说,周洲也愿意去,沈锦书就直接说道,“爸,那我和周洲等会就过去。”

    挂断了电话,周洲就表现出了要见岳父的忐忑。

    “你放心。”沈锦书挽住了周洲的手臂,“我爸特别疼我,刚刚他还夸我,说是很相信我的眼光,我喜欢的他肯定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女友这么好,我猜到了肯定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。”周洲攥着沈锦书的手,“郑叔疼你,但是不代表会喜欢我,毕竟我把他的小公主抢走了。”

    沈锦书被周洲哄得很高兴,笑着说道,“我爸这个人很老实,只说实话的,你放心,他干很多事,都特别在意我的感受。”

    “例如?”

    沈锦书“例如,当年我妈很忙,我爸还停职了几个月,去深市追我妈,就是因为想给我一个完整的家,我当时闹着要爸爸妈妈在一起,所以我爸就顺着我了。不过,你也知道结果了,我妈事业心太重了,不愿意复婚。”

    周洲和沈锦书一边去商场买见面的伴手礼,一边询问起郑成建的更多的事。

    周洲很早就知道沈锦书的抚养权在沈芷君那里,他更多的是关注沈家的事,对郑成建了解的并不多,这个时候仔细听着沈锦书的话,分析起来郑成建,并且在心中通过这些事件,勾勒出郑成建的形象。

    周洲在见到了郑成建的第一眼,就明白了,为什么沈芷君第一次见到自己,就脸色不太好看。

    郑成建四十多岁,没有中年老男人的那种油腻之气,头发乌黑茂密,穿着衬衣西裤风度翩翩,加上还有一身好皮囊,看上去像是三十多岁的成功人士。

    周洲穿得没有那么老成,毕竟他只是大二的学生。五官也和郑成建并不相似,但是两人的神情有些相似。

    总是试图观察周围的环境,试图通过微表情解析出一个人。

    周洲的从小爱好就是观察人,所以他很清楚人与人的不同,也因为这种能力,被夸高情商,交际能力很好。

    在他认识了沈锦书,就利用了这种能力得了沈锦书的喜欢,现在看着郑成建,他敏锐地察觉到他们是一类人。

    所以沈锦书的那些话去掉了美好的滤镜,事实应该是有些不堪的。

    郑成建想要挽回前妻,不是为了给女儿一个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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