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80 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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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工作人员把菜端了上来,高煜惊喜地道:“哟,吃螃蟹啊。爷爷,您今天可是下血本了啊。”

    个头这么大的螃蟹,这会儿可不便宜。

    这么好,居然用大螃蟹招待他啊?

    有点反常。

    程澜和悦悦低头闷笑,吕芳也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高战清瞪着高煜,“这螃蟹一会儿你给报销了,你儿子闹着要吃的。”

    高煜道:“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。改天您下楼,我再请您吃别的。”

    说完夹了个螃蟹低头给他闺女剥了起来。就那一点点蟹黄,都挖到他闺女碗里。

    程澜吃得又快又好,不用他照顾,还能捎带手的照顾程程呢。

    高战清就眼看着这一家四口嘴上和他们二老让了让,然后全都不客气的开动。

    那一大碗螃蟹,就眼看着少了。倒是桌上的蟹壳堆了起来。一个个吃得文雅,但吃的是真不少。

    高战清道:“你没说给我老头子剥一只呢?”

    “螃蟹性寒啊。”高煜道。

    就是给悦悦,他也只剥了了一只。还有程澜,他也盯着让她少吃点。

    但程澜觉得没事,她儿女都生了,也不怕寒凉了子宫。

    回头喝点黄酒中和一下就是了。

    “一只怕什么?”

    高煜看看吕芳,看她微微点头,这才麻利的给老爷子也剥了一只。

    剥好了放碗里,高煜随口问道:“吕奶奶,高鸣是要念幼儿园了吧?”

    吕芳道:“是啊。不过杜娟想送去香港的幼儿园就读,她之前还去面试了。你爷爷觉得马上回归了,走得近点也好。”

    “哦,那要从小学英语了,说不定还得学粤语。不过听说香港的学校不教历史,很多香港孩子连鸦片战争都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高战清道:“咱们家的孩子,这些课程家里肯定得给他补上。对了,澜澜,听说景东在给你打工了?”

    “嗯,大伯之前就电话里和我沟通了一下,然后就奔深圳赴任去了。他可能还不太能适应。等过年的时候我再给他们开会,发今年度的分红。”

    当时大伯和她说话,远没有平时那么自在。

    高战清戏谑地道:“有啥不能适应的?你公爹不都给你打了几年工了么。”

    程澜道:“我爸是股东,不是给我打工。”

    程程五岁的生日,基本也就自家人聚了聚。就在老爷子那里,他说他那里大些。

    楼下,转身都不好打。

    这回肯定就不能让他老人家掏钱了。

    程澜也就是看着他心疼钱好玩罢了。哪能真把老人家的伙食费都花了?

    就是程程也是闹着好玩的。

    程程生日当天,老爷子当场写了个‘永’字,让他以后天天临摹,学习永字八法。

    悦悦快活极了,臭弟弟悠闲的好日子结束咯。

    不然她弹钢琴的时候他在玩,

    她练枪法他也在玩,她学英语他还在玩......

    然后,高煜就带领部队按照指令开拔了。具体去哪里他没有讲。

    程澜也得去漂亮国上学了,已经开学一段时间了。

    高烽都已经走了一周多了。他就匆匆和高煜见了一面,连程程的生日蛋糕都没有来得及吃。

    这一次多兵种部队的组建,小严和另外一些电脑方面的骨干都被抽调去了。

    当初大伯让他学电脑时说的一些话果真兑现了。

    他得抓紧去MIT,尽可能像海绵一样的吸收更多的知识回来。

    回来之后,就该准备硕士研究生的论文了。毕业后差不多就要派用场了,没那么多时间给他去读博。

    要读也是以后的事了。

    他多半也是进小严哥他们那个系统。

    只还有四个月,交换生生涯就要结束了,一点都浪费不得。

    所以,他就先走一步了。

    倒是另一个人从外地跑来和程澜结伴同行,就是凌霄那个讼棍。

    程澜盯着他,“你有什么企图?”

    她是过去哈佛商学院拿博士学位,这家伙是过去哈佛法学院拿博士学位。都忙着呢!

    之前他也没有特地等着要和她一道走的。

    凌霄哈哈笑道:“我能有什么企图啊?我不就是想当你侄女婿么。”

    程澜读书中途有停顿,生了俩孩子嘛。

    但凌霄是一鼓作气读上去的。所以他比程澜要小三岁,比程杳要大三岁。

    这会儿听他这么说,程澜有些惊讶,“以前都在哈佛的时候,也没见你怎样啊?”

    这厮其实不缺钱的,他现在已经在漂亮国顶级的律所打工了。以后混到合伙人应该也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跟他说话,那是计时收费的。

    而且,以前他们都是银货两讫。

    也就上次,程澜替华国留学生清理生存环境,他也站出来当了回义工。

    程澜和他才称得上有了私交,觉得这人在唯利是图以外,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。

    从前他给程澜当顾问,那收钱可是一点都不手软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,以前在哈佛大家都忙嘛。”

    程澜道:“说清楚点,不然我肯定从中作梗。”

    凌霄这才道:“以前在哈佛,大家都闷头赶功课。”

    程澜挑眉,“你这次回来遇到她了?”

    在哈佛的时候,杳杳其实不算出挑。她一直都在努力让功课不要掉队。

    她当初考上哈佛,萧清远的钞能力还是起了作用的。

    所以在哈佛的学生里,她比较泯然众人。

    凌霄点头,“是,这才发现她在学业之外很多地方都很出众。”

    程澜道:“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前男友,两人八岁就认得了。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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