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三十四章:破案(二)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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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下强抢民女。

    县尉将沈从约的父母拘到衙门来,私下是自己的私心,明面上却是为了县令办事。

    税收不上来,亏空补不了,县令政治生命断绝不说,连命也未必能够保全,以今上霹雳手段,不如放手一搏,杀鸡儆猴。

    是的,沈从约父母,就是那只拿来杀的鸡,至于猴,就是辰留县其余百姓了。

    一方要收税,一方没有钱粮纳税,矛盾是不可避免的。审理过程因为沈从约不在现场,只是知道父母因为“顶撞县令,咆哮公堂”而惨死衙门。

    半百之父母,死于水火棍下,沈从约不要说答应县尉的,杀他的心都有,假意答应顺从他之后,一口将县尉的耳朵咬了下来。

    然后,就是经受各种刑罚了,从受酷刑到最后香消玉殒,前后不过三四,能够将一个格温婉,守法约法的女子成厉鬼,她经历了什么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事实上,在没有男女间隔的监狱,女子进了监狱,就不要想完出来。

    因为案件内容不复杂,前后也就一刻钟左右,沈从约就大致叙述完毕,前后神色平静至极,仿佛说的不是她自己的故事。

    当然,这只是面色而已,她心底就如同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一样,随时都有可能将整个监牢掀翻,就在她复述的短短时间,吴毅能够明显感觉到,沈从约体内的戾气,又重了几分。

    通过沈从约的叙述,吴毅皱眉思索,本来不过是想要翻案,争一个清名,但是以辰留县当前局势,若是自己加以挑拨,完全可以玩一票大的,鼓动民变呀!

    越是朝这个角度思索,吴毅就越是欣喜,因为成功的几率极大,而且风险不高,即便是死人,血液也溅不到自己上。

    既然目的是搅乱大极王朝的国运,还有什么是比民乱更加直接的手段。

    沈从约见吴毅低头不语,她经过刑罚之后,心本就大变,疑神疑鬼,担心吴毅要卖她,眸子之中,又生出厉色来。

    吴毅感应到这丝变化,也不在意,问道:“你是打算为自己的父母报仇雪恨,还是替整个地方的父老乡亲报仇雪恨?”

    问言之中,吴毅正气凛然,将自己的私心隐藏在正大光明的言辞中,无形之中,自然会感染到沈从约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她犹豫了,厉鬼化的她,并没有完全丧失理智,否则也无法保持这幅面容了,也就是这一刻,因为要求的上升,她心中的怨恨,扩大了。

    一段时间的内心纠结,沈从约没有直接答应,而是问道:“怎么说?”

    “若是只是为你父母报仇,最多是我救你出去,将那县尉打杀,或是灭其满门,鸡犬不留!”

    仅仅是听到县尉二字,沈从约就怒发冲冠,紫蓝色的怨火自眸中汹涌而出。

    吴毅继续道:“若是要为乡亲父老报仇雪恨,那就收集辰留县县令的罪证,依法治罪!将整个辰留县官场清洗一波!”:,,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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