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0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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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☆、05528-卖东西

    我:“大家稍安勿躁, 可能他是我的托。故作神秘地离开,大概是为了引起你们的好奇心, 进而你们便会向我砸钱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这个逻辑好像不太对?如果他是你的托, 他不是该从袖口位置拿出一块钱, 证明符真的让他获得了一块钱吗?”

    我:“那样可能太假了吧?自己的袖口位置有没有藏钱自己不太可能不知道, 用不着符指引。还不如留白, 引人遐想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的逻辑真的不太对。你现在应该给自己开脱、证明你没骗人。”

    我:“我是没骗啊,如果你们去问那位田先生,他也会说我没骗。当事人都是这么个态度,你们怎么证明我骗了?哪怕你们想告我,你们总也得先拿出证据来吧?谁主张谁举证,疑罪从无。反正你们现在去告我诈骗是肯定告不成功的。”

    我:“另外, 这位刚刚与我同台表演的真魔术师先生,他肯定看出了一件事:我摆弄冰莲花、冰烟花的过程,与他的魔术手法并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魔术师:“是的, 确实不一样。但你那个是很基础的魔术, 很多流派都能做到,手法也各不相同,出现我没看过的并不稀奇。”

    我:“是不稀奇,但至少你无法证明我那一手是魔术。‘魔术能做到一件事’与‘这件事就是魔术’是两个概念。”

    魔术师: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
    “你刚才那个可以炸成烟花的冰莲花, 搭配促使它起效的灵珠, 不用灵石可以买到吗?你开个价,我看看我能不能接受。”

    我:“真为难,我对物价实在是不熟……丰道友?”

    丰茴:“要不, 就也一万块?一颗灵珠可以炸多少次?”

    我:“大概只能一次。”其实灵珠储存的能量可以支撑两三次的爆烟花,不过凡人不可能控制灵珠给冰莲花的供能程度,所以一用便肯定是全耗光,没法耗一半,除非我再加个灵珠控制器,那可比灵珠和小冰莲花贵多了。

    “用完之后冰莲花和灵珠壳都会是完整形态吗?可以让我长期保留吗?”

    我:“是完整的,可以保留。果然还是卖给你们冰雕更合适。”我凝出一堆各式小冰雕浮在身旁,“这些也都暂时买一万一个,之后会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不定量地提价。它们与一般冰雕比起来,最大的特点就是耐热、坚固,其他没了。”

    ☆、05529-喝茶

    “它们配上灵珠后也都能炸成烟花然后还原吗?”

    我:“不能。”

    “那为什么与能炸的一个价码?”

    我:“我高兴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刚才打听冰烟花的人连忙转账给我,买下了冰烟花带一颗灵珠,然后她诧异:“这是灵珠?比我以前看到的……漂亮很多啊……”

    主世界的灵珠制造技术当然比武格秘境的好很多,毕竟手熟太多。

    “我要单买灵珠。我付六千!”

    我:“统一价,一万。”

    “凭什么?”

    我:“凭我是卖方市场。”

    然后我就被告了,接着就被相关部门请去喝茶——就在隔壁街。在管理者的眼皮底下闹事,众人纷纷赞美我很有胆。

    告我的罪名很清晰:胡乱标价,扰乱市场秩序。

    我:“你们倒是给个灵珠的市场价我看看。还有我这冰雕,你们拿去检测,看能不能复制出一模一样的来。独此一家,我凭什么不能按我的估算定价?”

    “嘿,很嚣张啊小伙子?老油条了是吧?”

    我:“确实对被投诉挺有经验的。不过我看你们好像并不想罚我?”

    “是还不用罚你。虽然你喊了价,但成交的没几个,而且正如你所说,你卖的这些东西,好像是在别地儿买不到,包括这个以前也出现在市场上过的灵珠,你的品质与其他人卖的完全不是一回事,那些人卖的价格却不比你卖的低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请你们来主要不是想罚你们,而是要把事情理清楚。私人交易少许几笔模棱两可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混过去,但公司交易且数额一旦超过一定界线……”

    我:“交税,我懂,一定不会少交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只是一方面。还有你们公司的性质,你们飘荡队注册的是艺人公司,要是转成物品出售类公司……”

    丰茴:“我马上去重新办理。”

    “哎,你们这态度还是可以的,继续保持。”

    我:“我什么都想做点,该是什么公司类别?”

    “你们就两个人,不能注册全类别公司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只是想玩的话,不用组公司,可以以个人名义玩。当个人与其他人或公司频繁发生交易往来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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